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保密资格认证(简称:保密认证)是国家对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的保密基本条件的评价和认可,是国家批准的一项涉密行政审批工作,是企事业单位承担涉密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任务的必要条件。
一、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保密资格认证介绍
1、什么是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保密资格认证:
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保密资格认证(简称:保密认证)是国家对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的保密基本条件的评价和认可,是国家批准的一项涉密行政审批工作,是企事业单位承担涉密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任务的必要条件。
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分为一级、二级:
一级保密资格单位具备承担绝密级及以下项目科研生产任务的资格;
二级保密资格单位具备承担机密级及以下项目科研生产任务的资格;
2、为什么要申请军工保密资格认证(保密认证):
2001年9月14日中共中央办公厅转发的《中共中央保密委员会关于加强国防科技工业保密管理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了加强国防科技工业保密工作的措施,并决定在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实行保密资格认证(保密认证)制度,规定承担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任务的单位必须通过保密资格审查,未通过保密资格审查认证(保密认证)的单位不得承担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和协作配套任务。
同时要求军队系统装备部门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合同项目,必须在列入《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名录》中选择具有相应等级保密资格的单位招标和签订合同。
二、申请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保密资格认证基本条件:
申请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质,企业必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1年以上的法人,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无犯罪记录,近1年内未发生泄密案件,近3年内未被吊销保密资质;
3、有固定的科研生产和办公场所,使用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
4、从事涉密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任务的人员不少于10名,且在本单位连续缴纳社保不少于6个月;
5、无外国投资者直接投资,通过间接方式投资的外国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在申请单位中的出资比例最终不得超过20%,申请单位及其股东的实际控制人不得为外国投资者;
6、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董(监)事会人员、直接投资的自然人股东、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事涉密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任务的人员,应当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或者长期居留许可,与境外人员无婚姻关系。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7、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受理部门
国家国防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审查认证委员会负责审查、审批一级保密资格申请单位;
省(区、市)国防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审查认证委员会审查、审批本地区二级保密资格申请单位。
四、审批依据、标准要求
《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标准》;
《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评分标准》;
《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申请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中华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
五、申请材料:
1、《申请书》;
2、工商营业执照正本、副本(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
4、公司章程;
5、上一个年度财务验资报告;
6、科研生产场所产权证书或租赁合同(复印件);
7、合同甲方出具的研制项目或产品的密级证明,或者合同意向单位出具的合同意向证明及密级证明;
8、国家军工保密资格认证委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六、审批流程:
1、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保密资格审查分为书面审查和现场审查。
2、国家或省(区、市)军工保密资格认证委收到申请单位《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后,进行书面审查,并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对决定受理的单位,应当在30个工作日内组成审查组进行现场审查。
3、审查组负责人由同级军工保密资格认证委指定,审查组工作人员应当从审查认证人员库中抽取,人数为5至8人。
4、现场审查依据相应等级的《标准》及《评分标准》实行评分制,满分为500分,达到450分(含)以上为符合标准。
5、审查组现场审查程序:
A、提前7个工作日通知被审查单位;
B、听取被审查单位情况汇报和对有关事项的说明;
C、审查有关文字材料;
D、接触有关人员了解情况;
E、组织涉密人员进行保密知识考试;
F、进行相关现场审查,并作出审查记录;
G、对现场检查情况进行评议,研究或表决形成审查意见和评分结果。审查意见和评分结果填写在《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审查(复查)意见书》(以下简称《审查(复查)意见书》)中,并由审查组组长在签名栏内签名;
H、向被审查单位通报审查意见和评分结果,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要求;
I、被审查单位在《审查(复查)意见书》签名栏内对审查结论签署意见。
七、保密室建设
保密室建设必配软、硬包括:保密三合一、主机监控与审计、身份鉴别系统、打印刻录监控审计系统、检查工具、清除工具、恶意代码辅助检测系统、上网行为管理系统、红黑电源隔离插座、微机视频信息保护系统等。
八、未提及的公开资料获取
篇幅限制本章未提及全部公开资料,其他公开资料可联系朱老师获取,联系方式:13581766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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